现将涉及我区1家食物运营单元不及格食物核查措置环境布告如下:一、亚硝酸盐(以亚硝酸钠计)项目不合适卫生部国度食药监管局关于餐饮办事单元采购、利用食物添加剂亚硝酸盐的通知布告(卫生部通知布告2012年第10号)的要求,查验结论为不及格。